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珠海横琴新区口岸服务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和验收意见全文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1、项目名称:珠海横琴新区口岸服务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2、地点:广东省珠海市横琴岛小横琴山东南侧,磨刀门水道东岸,十字门水道西岸
3、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4、公示内容: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及签到表,见附件
5、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
6、联系人、联系方式:邢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珠海横琴新区口岸服务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专家意见.pdf
珠海横琴新区口岸服务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