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拟新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报批稿)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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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日期:2025年3月
******************************小学作为教育用地,拟新建一栋集生活与教学于一体的综合楼。
************小学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小学用地属于公共管理******************小学委托我公司对该拟新建地块开展土壤污染调查工作,明确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是否满足规划用地要求,为地块后期开发利用提供必要的数据支撑。
******有限公司生活区内。地块占地面积为3333.28m2(合4.9995亩),地块中心地理位置坐******************小学作为教************小学用地,属于第一类用地类型,在开发利用前需按要求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小******有限公司原生产区域历史生产活动。
根据地块及区域历史现状用途,结合同类建设用地调查工作经验,判定本次调查地块关注污染物类型为重金属砷(As)、镉(Cd)、铅(Pb)、汞(Hg)、六价铬(Cr6+)、锑(Sb)、锰(Mn)、铊(TI)、有机农药类,并参照HJ25.1附录B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相关监测要求,补充38项有机物因子及其余常见污染因子的检测。
通过检测数据分析,本次送检的36个土壤样品,对照GB36600-2018以及DB45/T 2556-2022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重金属检测项目砷因子对照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部分样品中砷(As)因子检测结果超出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但未超过本地块土壤类型砷(As)因子的背景值,其余因子pH值、六价铬、铜、铅、镉、镍、锌、锰、锑、汞、铊均未超出标准限值,因此地块不纳入污染地块管理,无需进行下一步详细采样调查工作。
本次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现状调查项目按《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以及《关于发布<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 第72号)等要求进行布点采样、样品采集及报告编制。共计布设9个土壤监测点位,共采集36个土壤样品,8个土壤对照点样品。根据样品检测结果,地块内土壤样品中除砷(As)因子外均未超过GB36600-2018《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以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5/T 2556-2022)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地块土壤中的砷(As)因子含量超过筛选值(20mg/kg),但低于土壤环境背景值(60mg/kg)水平,不纳入污染地块管理,可按规划进行下一步的开发利用。
建议地块在后续开发利用过程中从以下几方面加强污染防控:
(1)加强地块后续的环境管理,开发利用时,应避免外来渣土倾倒等原因造成地块内土壤再次受到污染;后续开发过程中落实好地面的硬化措施,同时严格执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度。
(2)在后续地块开挖过程中加强环境监控和管理,密切关注土壤和地下水情况,如若发现疑似污染,应立即停止开发并报告管理部门。
(3)若在土地开发利用阶段时遇到异常情况,应请专业环境检测人员进行应急检测,并根据最终检测结果制定后续工作程序。
(4)地块在后续的开发建设中,若地块内土壤需要外运,则必须外运至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二类用地进行堆存。
联系人:韦工******809
公示时间:2025年3月12日-2025年3月18日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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