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公安局交警大队涉案财物、违法事故车辆保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汝州市)(网址:******)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5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1 | ******公安局交警大队涉案财物、违法事故车辆保管项目 | 430000 | 430000 | 是 | 430000 |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省及地方有关规程规范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
4)服务期限:一年
5)磋商范围:为采购人提供涉案财物、违法事故车辆保管服务(详见磋商文件)
6)标段划分:本项目设一个标段。
3.2响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响应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响应文件格式中填写汝州市政府采购响应人信用承诺函);
3.3响应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响应文件格式中填写汝州市政府采购响应人信用承诺函);
3.4响应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响应文件格式中填写汝州市政府采购响应人信用承诺函);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响应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响应文件格式中填写汝州市政府采购响应人信用承诺函);
3.6响应人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取消其投标申请。
3.7本次不接受联合体磋商申请。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响应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响应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邮箱地址:******
联系地址:汝州市望嵩中路 116 号
2、响应人在主体诚信库中自行上传企业相关资质、业绩等证明材料,并自行承担真伪责任。响应人主体诚信库信息作为资格审查和评审依据,在中心网站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方式,响应人只需要递交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现场参加磋商会议活动。
4.响应人应当在磋商会议活动开始时间前,登录磋商会议大厅,在线准时参加磋商会议活动并进行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解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