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年加工30万吨建筑垃圾和废弃矿渣再利用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及配套的环保设施于2024年1月20日竣工,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第682号令),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限公司年加工30万吨建筑垃圾和废弃矿渣再利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起止日期信息公开如下:
******有限公司年加工30万吨建筑垃圾和废弃矿渣再利用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汝州市王寨乡朱洼村
******有限公司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起止日期:2024年2月17日至2024年5月17日
联系人:王总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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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