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炭电极项目(一期5万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邀请本项目环保设施设计单位、验收调查报告编制单位及专家组对本项目进行了验收。
该项目已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同时投产使用;污染物均达标排放;项目建设未发生重大变更,建设期间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按照环评分期进行了建设,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验收报告符合规范要求,经验收小组评议,同意本项目通过验收。现将报告内容予以公示,详细请看附件,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2024.10.31-2024.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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