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农村局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第一批)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河南省 汝州市)(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8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1 | ******农村局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第一批)项目--小麦病虫草害防治第一标段 | 535140 | 535140 | 是 | 535140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535140 |
2 | 2 | ******农村局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第一批)项目--小麦病虫草害防治第二标段 | 445950 | 445950 | 是 | 445950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445950 |
3 | 3 | ******农村局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第一批)项目--小麦病虫草害防治第三标段 | 594600 | 594600 | 是 | 594600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594600 |
4 | 4 | ******农村局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第一批)项目--小麦病虫草害防治第四标段 | 594600 | 594600 | 是 | 594600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594600 |
5 | 5 | ******农村局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第一批)项目--小麦病虫草害防治第五标段 | 358500 | 358500 | 是 | 358500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358500 |
5.2项目地点:汝州市境内;
5.3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
5.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5标段划分:共计五个标段。
3.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的公司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
3.4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5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 号文);
3.7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8第一标段-第二标段:
3.8.1、具有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提供购买合同或租赁合同)、技术人员及其他基础条件(提供证明材料);
3.8.2、供应商所采用的植保无人机操作员及专业机械操作人员持有由办学许可单位颁发的航空器地面设备操作员证或无人机生产企业颁发的操作员证。
3.8.3、供应商所采用的植保机械须为载重量10公斤以上的植保无人机(附机械型 号及照片),需提供无人机合格证或租赁合同,投标人为植保无人机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的需提供飞机入库证明。
3.8.4、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农药类须提供农药三证(生产许可证、农药登记证、产品标准证);肥料类须提供产品标准证和肥料登记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经销商授权书及以上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提供的农药登记证上防治对象为小麦病害或虫害。
3.9第三标段-第四标段:
3.9.1、具有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提供购买合同或租赁合同)、技术人员及其他基础条件(提供证明材料);
3.9.2、供应商所采用的植保无人机操作员及专业机械操作人员持有由办学许可单位颁发的航空器地面设备操作员证或无人机生产企业颁发的操作员证。
3.9.3、供应商所采用的植保机械须为载重量10公斤以上的植保无人机(附机械型号及照片),需提供无人机合格证或租赁合同,投标人为植保无人机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的需提供飞机入库证明。
3.9.4、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农药类须提供农药三证(生产许可证、农药登记证、产品标准证);肥料类须提供产品标准证和肥料登记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经销商授权书及以上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提供的农药登记证上防治对象为玉米病害或虫害。
3.10第五标段:
3.10.1、服务作业农机设备必须牌证齐全且检验有效。
3.10.2、 提供相关农机设备(设施) 的行驶证、技术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身份证、驾驶证且在有效期内)参与服务的农业机械必须安装作业智能检测设备,农业机械不少于10 台(需提供在审验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机手不少于 10 名(需提供有效的、符合准驾车型的驾驶证)。
3.10.3供应商或所投产品应具有肥料登记证;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邮箱地址:******
联系地址:汝州市望嵩中路 116 号
2、供应商在主体诚信库中自行上传企业资质、业绩等证明材料,并自行承担真伪责任。供应商主体诚信库信息作为资格审查和评审依据,在中心网站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 ”开标方式,供应商只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活动。
4、供应商应当在开标会议活动开始时间前,登录开标会议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 会议活动并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