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筹)项目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以2407-410173-04-01-36489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1-6#地块临建及场地平整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大学(筹)项目1-6#地块临建及场地平整工程。
招标编号:国企招采-2025-145。
2.2 项目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鹤南环路以南,高路河南街以东,雍州路-双鹤街以西,八千东路以北。
2.3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484942.00㎡(约727.41亩),总建筑面积397764.00㎡,地上建筑面积368300.00㎡,地下建筑面积29464.00㎡。
2.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 ******大学(筹)项目1-6#地块临建和场地平整工程施工;施工范围包含场地临建(墙)搭建及修补、大门搭建、场地平整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正式通知为准(分批施工可分批计算工期)。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8 质保期: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
2.9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无在建工程和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过程中及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的承诺书(承诺书需加盖企业公章);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投标人需提供上述人员的劳动合同及在本(分)公司缴纳的自2024年0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或养老保险)证明。
3.4 财务状况: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和2024年度财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本次投标工程所在地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需提供承诺书);
注: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②投标人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
注: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的不同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21日09时00分至2025年3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11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5.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18082/BidOpeningHall。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5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招标人:******有限公司
******办事处智能终端产业园C区C9A二层A04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71-******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纬四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304房间)
联系人:闫合涛、耿梦娟
电 话:0371-6117 1679
电子邮件:******
监督部门:******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工业三路1号中原医学科学城8楼
联 系 人:付老师
电 话:******
2025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