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中心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管理中心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管理中心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500㎡,地上五层,建筑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预算约540万元,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为准。
2.2建设地点:罗庄区湖北路与湖东路交会东北角。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施工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执行国家颁布的现行标准及做法要求,达到国家有关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承揽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包含建筑工程专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3.3申请人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记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3月13日至2025年3月18日,过时不予受理。
4.2获取方式:投标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linyi/)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后,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文件下载”页面下载电子招标文件(LYZF)。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4.3招标代理机构于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投标保证金
******办公室《关于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临公管办〔2023〕3号)及《关于继续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规定对于临沂市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单位在参与招投标时,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提供信用承诺后,免缴投标保证金。获得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应提交《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并遵守招投标法律、法规,不免除违法、违规、缔约责任。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25年4月2日上午9:00时,过时作废。
递交方式: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
6.2开标日期:2025年4月2日上午9:00时,过时作废。
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
6.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在系统内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银行(盛发支行)
联系人:胡经理
电话:******
******有限公司
地******街道鲁商中心B03座21楼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建设局招标服务科
监督电话:******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8号A566室
******建设局招标服务科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